【本案要点】我国新《公司法》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制度,旨在公司发生合并、章程变更或者重大资产变更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时,赋予异议股东在获得合理的补偿后退出公司的权利。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回购价格应以所评估价值为准股权回购价格。【案情回顾】2002年7月16日,某股份制银行(以下称银行)出资32490431元,成...
【本案要点】受让第三人明知隐名股东身份情形,对隐名股东转让股权行为,只要显名股东未提异议,该转让应发生法律效力。【案情回顾】2008年,毛某出资3000万元建设并承包煤炭公司。2009年,毛某与煤炭公司签订股权认购协议,约定毛某占煤炭公司12%股份。协议签订后,双方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13年,毛某将前述股权作价1亿元转让给焦某,煤炭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焦某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5年,因...
【本案要点】上市公司股权代持协议依法应认定为无效,委托人要求过户请求不予支持,但可要求公平分割相关委托投资利益。【案情回顾】2010年,杨某与林某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约定杨某出资1200万元委托林某收购并代持实业公司“原始股”,林某获取20%收益。2011年,实业公司上市。2014年,杨某诉请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办理股权过户。【法庭审判】法院认为,案涉委托投资协议从形式上看为双方之间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是存在明显区别但又有紧密关联的两个概念。区别在于前者的转让主体是股东、客体是股权,而后者的转让主体是公司、客体是资产;关联在于资产的价值影响到股权的价值,股权价值实质是资产价值的体现。名为股权转让实为资产转让,指的是以股权转让的形式掩盖资产转让的实质,即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资产转让的目的,该种情形常常发生在房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领域。对于该种协议的效力,曾有两种不同...
目标公司与赵某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目标公司以2000万元的价格将10%的股权转让给赵某,《股权转让协议》上目标公司作为甲方(转让方)盖章,钱某(持有目标公司15%股权)作为目标公司授权代表签字,赵某在乙方(受让方)处签字。《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目标公司收到赵某支付的2000万元,并根据赵某指示将该款汇至钱某个人账户,但赵某最终未能获得目标公司10%股权。后赵某起诉,要求目标公司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