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要点】股东将股权转为债权是指股东在实缴出资后,因公司经营不善,或其他情况。通过与公司签订《借条》的形式,将已实缴的资本金约定为公司向股东的借款。从而将公司与股东的关系转变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这种行为在实践中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从公司抽回出资,会减少公司资本,动摇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侵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是法律所禁止的。【基本案情】2004年,宇宏公司(化名)成立...
【本案要点】对于股东资格的确认,应当从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两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实质要件指的是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且享有参与公司决策、股东知情权等股东权;形式要件指的是对股东出资的记载和证明;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点,才是真正意义上完成了股东资格的确认。【基本案情】A公司于2004年7月25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筹建建筑材料类项目。至2017年5月13日,A公司登记股东有陈某某、杨...
【本案要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九条规定: “公司章程、股东之间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件1】本案中,甲公司系乙公司股东,甲公司欲行使股东知情权被乙公司拒绝,故提起诉讼。而乙公司则称甲...
【本案要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九条规定: “公司章程、股东之间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件1】本案中,甲公司系乙公司股东,甲公司欲行使股东知情权被乙公司拒绝,故提起诉讼。而乙公司则称甲...
【本案要点】在许多经济案件中,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形:虽然拿到了胜诉判决,但债务人的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或者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发现欠债公司的重要资产已经被偷偷转移,甚至债务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都已“大换血”。债权人在执行推进中一旦遇到上述情况,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来拿回自己应得的钱财。【案情回顾】友成食品公司(化名)诉蓝天贸易公司(化名)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蓝天贸易公司向友成...